红河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
30.01.2015 11:5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月29日,我省首个综合保税区——红河综合保税区(一期)正式通过国家10部委联合验收组验收。
副省长高树勋与国务院联合验收组组长、海关总署加贸司副司长李志辉共同签署了《红河综合保税区验收纪要》,一致认为红河综合保税区一期1.97平方公里范围内基础和监管设施基本符合各项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并颁发合格证书。
高树勋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期间提出云南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云南已从改革开放的后方转变为开放前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要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适合其定位的产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充分借鉴吸收上海自贸区和国内其他保税区的先进经验,先行先试,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将红河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云南对外开放的“试验田”和先行区。
2013年12月16日,红河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准,成为我省首个综合保税区。该保税区按照建设“西南地区面向东南亚和走向亚太的口岸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基地、保税加工园区、生产性服务贸易平台”的定位,主要发展有色金属深加工、轻纺、生物医药、新能源材料等产业。其中,一期开发建设面积1.97平方公里,总投资20亿元;二期1.32平方公里,计划于2018年建成。目前,已签约项目3个,投资总额达75亿元。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30.01.2015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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