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部署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
9月6日下午,红河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悦江同志主持,州政府秘书长向从科出席并讲话,州林业局局长黄德亮作发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地、森林资源管理相关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安排部署近期在全州范围内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和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州集体林权流转,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等工作。
会议要求县(市)林业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按照"全面覆盖、动真碰硬、依法清查、严厉打击、强化保护、注重宣传"的原则,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有效的行动,打好这次专项行动的攻坚战。一是必须引以为戒,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必须迅速发动,做到投入力量到位。三是必须全面覆盖,做到清理排查到位。四是必须严字当头,做到查处问责到位。五是必须强化监督,做到整改落实到位。六是必须举一反三,做到监督管理到位。七是必须依法流转,做到管理规范到位。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相关部门特别是地方主要领导要不断深化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压实责任,从源头上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要全面排查红河州森林资源管理和集体林权流转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打击整治林权流转不规范、服务管理不到位、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等问题,坚决遏制涉林违法违规行为蔓延势头,为红河州森林资源长效利用和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要切实提高红河州森林资源保护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以最严格的保护措施、最严格的执法监督、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彻底扭转红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被动局面,确保有效保护、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从源头上维护林农利益,为红河州实现争当全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红河州政府领导、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等州级有关部门、蒙自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共计120余人参加州级主会场,12个县市设分会场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红河州林业局 | 作者:向伟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