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 行政复议效率高
日前,在《拆迁补偿协议》上郑重签下自己名字后,李女士长长地舒了口气。4年来,反反复复地折腾,建水县鸡市街174号房屋业主之一的李女士,因房屋拆迁补偿金额一直没有和县政府达成一致,这成了她最大的“心病”。
上个月,李女士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州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受理申请后,工作人员先后10多次到李女士家里调查取证,认真分析案情,耐心指导她知法、用法。几天前,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随后李女士撤回复议,一起久拖不决的争议得以妥善化解。
“拖了4年多的纠纷,不到3周就解决了,这回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李女士对记者说,以前她也想过走法律渠道,但不懂法,总觉得这样做耗时耗力耗钱,还不一定有满意的结果。现在行政复议调解让她体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据红河州政府法制办主任黄彦翔介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使行政复议收到“定争止纷,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州法制办组织州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各自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进行全面梳理,保障群众行政复议权利告知的知情权;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促使复议双方达成相互理解和信任,既化解矛盾,又简化审理程序;突出“复议为民”的服务理念,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县市行政部门增强了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与上年相比,今年的行政复议工作出现了‘一降一升’的可喜变化。”行政复议科副科长郭丽慧介绍,“一降”即行政复议总数大幅下降,“一升”即质量提升。撤回复议申请的比例明显提升,说明县市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逐步增强,公民、法人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有力的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