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红河州卫生系统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以着力解决群众病有所医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州综治办、州委宣传部、州卫生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工商局、州建设局等部门组成的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在州卫生局设办公室。下发《红河州“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组织、宣传、协调、督导、考核。各医院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围绕创建“平安医院”工作重点,州卫生局制定完善了《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全州27所二级以上医院制订了《执行医嘱制度》、《抢救工作制度》、《护理风险防范措施》、《现金和大型仪器安全管理措施》、《保卫科工作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强化了医院管理、医疗服务、医疗安全。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医院把职业道德教育、卫生行风建设与“三好一满意”活动紧紧结合起来,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显示屏、标语横幅等大众传媒形式,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医院”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是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各医院通过职工会议、每周例会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使其制度化。同时举行一些法律知识竞赛,把职工吸引到法律法规的学习中来。通过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
五是认真化解和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医院的稳定。各医院制定了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对群体性上访、群体性中毒、意外伤亡等突发事件制订了处置预案,认真做好医院内部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各分管科室的创建工作,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是主动作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州卫生局、州司法局、州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印发《红河州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医疗纠纷的处置工作职责,按照属地原则,以县市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法维护医疗秩序。全州除金平县外,其余12县市均制定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专家库,并积极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2014年,全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医疗纠纷61起,调解达成协议46起,有效维护了全州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七是警医联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各医院会同公安部门,对近年来职业“医闹”线索进行摸排梳理,填写《职业“医闹”摸排情况调查表》上报上级部门,并协助警方打击扰乱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州27所二级以上医院均成立了保卫科,并与县市公安部门签订警医合作协议,在医院门口设立警务室,由“110”警务人员执勤,专门负责整个医院安保工作。医院还派出保卫人员定期到公安部门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保卫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2014年,全州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7起,出动警力184人次;公安机关现场依法制止“医闹”事件9起,出动保卫人员15人次。
发布部门: 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