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扎实开展食品“三小”整治工作
为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的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规范其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食品“三小”整治工作。
一是各县市局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三小”备案管理工作文件,界定“三小”管理范围、明确责任主体,明确“三小”备案工作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行网格化属地管理,形成“有人管”“有办法管”“有章可循”的工作格局。
二是全面开展“三小”登记统计,全面摸清“三小”行业的实际户数、区域分布、生产经营现状。开展“三小”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等培训,提升“三小”从业人员素质,使其自觉规范行业、诚信生产经营。
三是坚持四个“一律”要求。要求“三小”从业人员一律持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一律建立采购索证索票台账,一律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公开承诺书,严重违法、隐患突出或拒不整改的一律取缔。
四是按“属地管理、分类指导、集中整治、规范提升”的原则和“指导备案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取缔关停一批、竞争淘汰一批”的思路,分阶段,逐步规范“三小”生产经营行为。对基础条件较好的,鼓励改造升级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证照;对改造提升后仍达不到许可门槛的,纳入备案登记,签订《小食品加工(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对隐患突出、整改要求不落实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予以取缔。做到调查一户、登记备案一户,整顿一户、规范一户、达标一户。
五是明确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与城建、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扎实开展联合检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67人次,在全州排查食品小作坊183户次,食品小摊贩675户次,小餐饮375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8户,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129份,共办理《小食品加工(经营)登记证》177户,签订《小食品加工(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1056份。
来源: 红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