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红河州州级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工作有序开展

23.10.2015  10:39

      为贯彻落实好《红河州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和《关于2015年州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积极有效促进红河州残疾人事业发展,州财政局、州残联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年审工作。截至8月31日,向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出年审通知。残保金征收系统的用人单位增加至409户,比去年新增用人单位31户。218户需缴纳残保金,审定金额为504.26万元。地税部门实际办理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60户,实际已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8.37万元,州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已陆续展开,预计可完成年初州非税局预算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