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在蒙自召开
2月12日,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在蒙自召开。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和建出席会议并讲话。
和建强调,要以新常态为引领,围绕平安红河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围绕法治红河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围绕宜居红河建设,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围绕政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司法水平。切实肩负起护稳定、促正义、保平安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认为,2014年以来,全州政法机关围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教育成果转化,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解决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了政法工作向前发展。具体体现在“七个进一步”,即: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反恐工作进一步抓实、维稳能力进一步提高、综治基础进一步夯实、信访责任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进一步推进、活动成效进一步显现。
和建指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社会治理也呈现出对敌斗争复杂期、刑事案件高发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三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给政法工作带来全新挑战和考验。全州政法机关要以新常态为引领,促进政法工作健康发展。
和建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障。全州政法干部要回过神来,进入状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把好世界观、人生观这个“总开关”,补好精神上的“钙”,继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思想教育的“炉子”升温,真正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修生之本,做到心中有党、尽忠于党;作为为政之道,做到心中有民,执政为民;作为成事之要,做到心中有责、尽职尽责;作为立世之基,做到心中有戒、廉洁自律。
会议同时对全州反恐怖工作、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州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会议由副州长、州委政法委副书记许洋主持。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竹芬传达了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州政协副主席丁润森宣读了2014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红河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决定;观看了个旧市沙甸地区综合整治专题汇报片。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