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农村能源建设取得成效
“十二五”以来,红河州林业系统通过开展农村能源建设工作“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资源安全”活动,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在沼气、农村节能、生活污水、“三沼”综合利用、太阳能利用等5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沼气建设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红河州农村户用沼气呈快速发展势头。2010年到2015年,农村户用沼气新增5.95万户,累计建池数达到27.9万户,折合每年节约薪柴69.8万吨,相当于保护了130多万亩林地,农村受益人约70万。
农村节能取得积极成效。“十二五”期间,红河州完成农村改灶8.4万户。全州累计达到70.2万户。与此同时,在农村积极开展烤烟灶、炒茶灶等的节能改造。
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取得进展。红河州目前建有生活污水净化沼气示范工程7处。工程主要用于处理公厕、医院、居民楼的污水,年处理能力7万多吨。
农村沼气综合利用发挥作用。沼气综合利用是沼气池建设效益的最大体现,红河州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借鉴各省市县的先进经验,在红河州试验示范多个综合利用农、林特产品,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综合利用效果明显,并通过培训在全州推广应用,使沼气发挥出最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太阳能利用形成规模。近几年,红河州利用日照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农村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7.8户,16万平方米。
全州通过农村户用"小型高效"沼气池、太阳能热水器、山区微水电等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沼气综合利用,营造生态家园及农户的低碳生活,有效地解决了农村生活用能问题,调整了农村用能结构,改善了农村生存环境,真正把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打造成了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取得了显著的节能、生态、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实现了年节约薪材250万吨(相当于470万亩的森林资源免受砍伐),节省用电6087万度,节约劳动工日4200万个,创收43亿元。红河州农村能源建设的快速发展,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生存环境,巩固了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助推了小康村、文明村、生态村、和谐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反弹琵琶’抓林业,改善环境惠民生”等良好效应。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红河州林业局 | 作者:武艳萍 欧光辉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