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昆明召开
8月5日, 云南省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昆明召开。来自16个州(市)和省直机关、人民团体、高校、新闻单位、医院等70余家单位共115名理事参加了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高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陈勋儒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长陈竺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书记李纪恒、省长陈豪对红十字工作的批示,传达学习了中国云南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国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及《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全省红十字系统助力扶贫攻坚的指导意见的决议》等文件;会议选举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董和春同志为常务副会长,选举潘晓玲同志为副会长,对部分理事和常务理事进行了更换和增补,并根据会长提名决定了秘书长人选。
会议提出,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人道救助,真心关爱群众,在推动云南跨越发展中再立新功。
会议认为,自云南省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以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以“三救”“三献”为主体的核心业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10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红十字总会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和“八个坚持”的告诫,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红十字会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工夫,在扶贫开发、扶弱济困上下工夫,在工作创新、拓展服务上下工夫,在自身建设、凝心聚力上下功夫,在推动云南跨越发展中再立新功。
会议现场
(供稿 崔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