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十字会开展“学习红十字会法,推红会工作”专题学习活动
近日,云南省红十字会召开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干部职工大会,开展“学习红十字会法,推红会工作”专题学习活动。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董和春主持学习活动,省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活动。
会上,省红十字会副会长潘晓玲领学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 “学习红十字会法,推红会工作”主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学习交流发言,并组织围绕新红十字会法增减和修改的内容进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修订通过,是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董和春书记指出,红十字会法的修订实施,是中国红十字会发展史上里程碑式事件。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新法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治会、依法兴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省各级红十字会都要高度重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一要认真组织学习,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都要及时组织全体人员结合职责逐条学习领会,及时研究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二要尽快举办培训班,逐级对各州市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和业务部室负责人进行培训,通过骨干培训层层推动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培训、执行;三要加大宣传力度,以今年“5·8”世界红十字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全省上下联动,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向全社会大力宣传红十字会法,提高群众知晓率;四要严格依法办事,对新法中新增内容要逐条研究落实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对难以落实的要尽快梳理汇总请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与实施红十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相结合,将其精神充分融入到红十字会各项业务工作中;五要主动作为、积极协调,争取和推动省人大启动对《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的修改工作。
(供稿:云南省红十字会 崔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