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州(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常务(专职)副会长培训班在省委党校举行

20.05.2016  12:05

          为推进云南省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全省红十字会系统领导干部的综合能力,掌握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政策和新要求,学习人道工作领域的新理念,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高峰副省长的关心支持下,5月10日至14日,云南省州(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常务(专职)副会长培训班在省委党校举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王汝鹏副会长应邀为学员授课,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董和春,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院)长杨铭书在开班仪式上讲话,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红十字会常务(专职)副会长,以及省红十字会机关各部(室)负责人、直属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共165名干部参加了培训。

  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董和春在开班仪式上讲话。他希望通过此次集中培训学习,红会领导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看齐意识、责任意识。各级红十字会要强化大局意识,做到“三坚持”:一是坚持政治性、群众性、先进性;二是坚持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红会工作;三是坚持将红会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做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红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增强看齐意识,全省红十字会在向党中央、各级党委政府看齐的基础上,还要向最好、最先进看齐,就要做到“三增强”,即增强危机感、增强信心、增强主动性。要增强责任意识,组织给了红会干部这个干事平台,就必须不折不扣、尽职尽责,为组织守好所负责的阵地,就是要做到“八强化”,即强化担当、细节、程序、协调、情感、效率、纪律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把红十字事业扎实向前推进。

  中国红十字会王汝鹏副会长为全体学员作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创兴发展》的专题讲座,并就筹资宣传工作与十六个州(市)红十字会常务(专职)副会长、省红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交流座谈;省委党校资深党史教授讲解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省州(市)、县(市、区)红十字会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红会领导班子成员牛有媛、潘晓玲、龚云尊、梁先平先后就“救灾与救援队”、“发挥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桥梁和助手作用”、“一带一路背景下云南省红十字会系统的机遇和挑战”、“宣传、筹资和办公室工作”进行了专题讲座,云南省政协常委、云南合众产业集团总裁刘亮就“电子政务和网络群众工作”进行了专题讲座。所有老师授课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联系工作实际紧密、问题阐述透彻,使学员深受教育和启发。

  通过对基层调研了解到,随着州(市)、县(市、区)红十字会机构的建立和完善,近三分之二的红会领导干部从其它部门充实进来,普遍感觉急需了解和熟悉红十字工作。为此,省红十字会党组、执委会决定将红十字会领导干部综合能力的培训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开展实施。

  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对这次培训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各州(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密切配合,使培训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学习中大家严格遵守省委党校学员纪律,严于律己,认真学习,展现了红会人崭新的精神风貌。大家普遍认为,组织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常务(专职)副会长在省委党校集中培训学习,开省红会工作之先河,体现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发展意识;培训内容体现基层所需,具有前瞻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会务组织工作精细慎密,服务工作周到热情,展现了省红十字会机关新的工作风貌和组织协调合作共事能力;大会经验交流和分组讨论,传经验、找差距、谈发展,讨论热烈,体现了各级红会干部的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作为云南“红十字博爱周”重要内容,省红会事业发展部精心策划了红十字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参加培训的省州县红会领导干部亲自参加,共同打造校园文化,以丰富多彩的内容和形式,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传播红十字文化。大家纷纷表示回到工作岗位后,一定要以此次学习培训为起点,牢固树立长期学习、终身学习的思想,把提高能力素质作为做好工作的基础,勤奋敬业,扎实工作,为推动我省红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培训开班仪式

 

中国红十字会王汝鹏副会长授课

 

交流发言

 

“红十字博爱周”宣传

 

事业发展部 付青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