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6.01.2017  20:3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12日至7月1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红十字会进行了巡视。8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红十字会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增强运用《条例》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二是健全完善省红十字会党组工作职责、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提高了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核心。三是研究制定《加强省红十字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机关党建工作措施和抓手,切实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四是配齐配强了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形成党委班子坚强、指导工作有力的良好局面。五是切实加强了对下属单位和基层的指导、督促和支持工作。完善了“党组每年研究1次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每年不少于3次调研指导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工作机制;与鲁甸县乐红镇官寨社区4个党支部开展了讲党课、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商脱贫措施、签订共建协议等“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组织开展了督查鲁甸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启动实施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支持鲁甸“8.03”地震灾区的34个“博爱家园”项目,投资1360万元,同时启动省红十字会第一期10个“博爱家园”项目,投入项目资金792.5万元,及时向发生灾情的昭通、大理、临沧、楚雄等州市救助救灾物资,进一步克服了“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六是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认真落实了领导带头讲党课的要求等各项规定动作;实行了“党员积分制”管理,完善了党员档案,加强了党员的教育管理。七是切实加强了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严格执行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分别向上一级党组织述职制度,推进各级责任的落实。

  (二)关于“党组织建设薄弱”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修改完善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合格党员标准讨论,增强了党建意识和党员意识,进一步坚定了全体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二是组织完成了直属机关党委和纪委换届工作,由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任党委书记、1名实职正处级党员干部任专职副书记,配齐了党组织班子成员;对支部设置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原来的6个支部设置为10个,加大党组织和行政负责人“一肩挑”的力度,做到了能“一肩挑”的都“一肩挑”。三是严格执行和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直属机关党委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和指导,各支部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改进和完善,推进了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的工作规范化、活动正常化。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了2008年以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对干细胞库党支部存在一次性收取去年4至6月党费,党费基数低于规定标准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和纠正;按规定标准对省红十字会所有党员交纳的党费进行了清查核算,55名党员向党组织补交了58130元党费;认真坚持了“党费日”制度,从严从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切实增强了党员意识。

  (三)关于“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强化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深化对惩防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召开了全省红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切实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三是完善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和部(室)、下属单位“一把手”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部(室)及下属单位干部之间以集体、一对一等方式进行了廉政谈话,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到哪里,切实把“一岗双责”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党组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或常务副会长),分管领导与各部(室)、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真正把责任压力传导到“末梢神经”。五是配强了直属机关纪委班子,由任实职的1名副部长担任纪委书记,由5名业务强、作风硬的党员干部任纪委委员。六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向下属单位传达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导和督促他们加强学习、经常查找和防范廉政“风险点”,加大廉政谈话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人、财、物管理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人员,真正把教育、督查、处理的手段用足用够。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党组会和执委会的职能职责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规范,分别修改完善党组会和执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明晰党组会与执委会的职能职责。二是研究制定《省红十字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杜绝个人拍板现象。三是严格执行议题会前申报制度,坚持在决策前听取各方面意见,对部(室)和下属单位之间没有形成一致书面意见的议题,一律不予上会。

  (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干部选用工作倒查,组成调查组对不符合规定选用干部的情况,就资格条件、提名、推荐、考察、任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调查核实,责成违规用人的党组织做出了书面检讨,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对下属事业单位5年前因任副科不满两年提拔为正科的2名干部进行纠正,降为原来的副科级职务。三是对部分群众反映较大的2013年提拔的1名机关干部,对其存在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四是研究制定《省红十字会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省红十字会直属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促进干部选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五是根据巡视反馈的意见和工作需要,加强干部的轮岗交流,轮岗交流了部分干部,进一步调动了干部工作积级性。

三、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了财经制度学习培训,对下属各单位进行了财经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其完善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销手续和程序。二是用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干部职工,组织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警示教育;召开了党组会议,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对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反思,从思想、政治、组织、制度上深刻反思身边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给职工以猛击一掌的警醒,清醒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三是对下属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在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上的廉洁自律工作等情况组织开展了检查,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对财务制度进行梳理,查找完善现金管理、违规报销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财务管理、接待和出差报销等程序,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直接携带大额现金开支、报账使用白条等廉洁隐患发生。二是强化公务卡制度执行,做到凡是能用公务卡支付的,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在偏远山区救灾现场确实无法刷卡的,必须出具无法刷卡证明,并由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确认。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捐赠物资管理不善”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省红十字会所有仓库的物资开展了全面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对储备时间较长的物资按程序进行了处理。二是完善仓储物资管理细则,重点在出入库、定期巡查和清理、探索建立储存较长物资预警机制等方面加强管理。

  (二)关于“救助项目执行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假肢项目办2015年经费使用不完被财政收回30万元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作出了深刻检讨,决定对未按时推进工作及未及时用完经费的部门和单位消减下年的经费预算建议数,并责令其负责人在党组扩大会上作出检讨。二是对某集团捐助干细胞库的5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不力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负责人作出了深刻检讨,同时与捐赠人进行沟通,达成了共识,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使用方向,加快了项目执行进度。三是实行了项目执行责任制,把每一个救助项目工作具体明确到相关部室、到相关下属单位、到相关干部身上,对因主观原因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实行了项目定期研究制,在每个月的第一周,由分管领导牵头,对分管部(室)和下属单位所负责的项目进行盘点,分析研究推进措施,努力实现既定的时间完成既定的项目。

  (三)关于“募捐资金使用不透明”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接收的捐赠款物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实行及时公布,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对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及时公布,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公布,让捐赠方适时掌握使用情况。三是做好项目“回访”工作,采取邀请捐赠人参与项目实施的监督等方式,做好回访工作,让捐赠者放心。四是建立完善接收捐赠款物信息公开及项目执行情况反馈等制度。

五、其它方面

  (一)关于“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存在隐患”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要求自查的基础上组成检查组对51家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并根据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整改,对不认真履行义务、不具备冠名条件的4家冠名医疗机构予以取消。二是研究制定云南省红十字会冠名医疗单位管理办法,推进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关于意见建议中“认真查找梳理廉政‘风险点’,防患于未然”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了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了防范廉政“风险点”工作,组织各部(室)、下属各单位自查人财物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并根据排查出的漏洞和风险,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年底再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逐一听取各部(室)、直属各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改情况。二是组织4个工作组对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学校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备灾救灾物资储备等工作进行“风险点”排查,逐一向被查单位反馈了排查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完善《云南省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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