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科院“五个强化”贯彻落实王沪宁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云南省社科院“五个强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文明办主任王沪宁同志11月17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高扬理想信念旗帜。 要求全院党员干部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特别是把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全院干部职工理论武装,加强全院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使之转化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转化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的重要遵循。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强化党建工作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作用,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充分发挥院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机关党建的重要内容,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落实“基层党建提升年”的重要内容,作为有效解决“灯下黑”“两张皮”问题的关键举措,列入机关党建责任清单、项目清单和考核清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党建文化、廉政文化、机关文化等深度融合,把精神文明创建与“跨域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专项活动和常态化开展“两工程一评比”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激发全院党员和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
三是强化实践养成,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 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战略性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行为自觉,充分利用院门户网站、QQ群、微信群及会议室、办公楼道、电梯、院落、党支部(群团)活动场所等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等上墙、入脑、入心;发挥好云南省道德研究院平台作用,推出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研究、阐释和实践成果;认真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院干部职工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的心中筑牢“四个自信”的根基、亮起理想信念的明灯。
四是强化道德实践,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 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全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效能型机关;持续开展“文明餐桌”“低碳节能”“节俭办事”“绿色出行”和“办公场所禁烟”等行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持续深入整顿“四风”;继续开展关爱帮扶活动,用心用情开展好挂钩帮扶工作;以为社区办实事、开展志愿服务、认领微心愿等方式开展多种方式的共创共建活动。积极办好道德大讲堂,充分利用智库学习交流活动平台举办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专题讲座;院党组和院机关党委领导带头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专题党课。加强与省文明办合作,充分发挥云南省道德研究院的作用,全面提升云南在精神文明建设、道德理论与实践问题上的研究实力和云南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助推全院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升新高度。注重拓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与“主题党日”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活动有机结合,经常性开展各种文明创建活动。依托党支部和机关工会、机关妇委会等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共产党员志愿服务。以“邻里守望·情暖春城”为主题,适时开展面向社区困难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帮教对象等为重点的志愿服务。
五是强化典型示范,大力宣传践行模范精神。 以全国道德模范和第五届云南省道德模范为主体,利用院门户网站和制作宣传栏等,深入开展先进人物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先进典型,讲好榜样故事,发扬先进精神,并把崇尚先进人物、学习先进人物与加强道德修养、开展道德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持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选好身边的典型,树好身边的标杆。始终坚持把“德”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依据,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落到实处。
来源/作者:机关党委办公室/岳山 责任编辑:念鹏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