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荣获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

16.12.2014  12:56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工作方案》精神,省委宣传部和省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省广泛开展了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推荐命名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雷锋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
  本次活动旨在宣传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学雷锋活动之中。在众多被评选单位中,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脱颖而出,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授予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成为云南省荣获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的30家单位之一。
  希望受命名单位和个人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服务人民,在学雷锋活动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把学雷锋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努力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为云南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