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举措巩固提升农村聚餐安全

07.05.2015  20:31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聚餐管理水平,严防重特大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发生,保山市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保障农村群众聚餐安全。

一是走访调查,摸清底数。 督促指导全市各乡(镇)食安办对辖区内行政村进行逐一走访调查,对所有农村集体聚餐服务提供者进行调查摸底。 二是资格管理,提升素质。 农村集体聚餐服务提供者必须经体检合格,通过各县区局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取得《农村集体聚餐人员从业资格证》,并在所在乡(镇)食安办备案后,方能提供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三是强化备案,现场指导。 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备案制度,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必须填报《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表》上报各县区食安办;就餐人数在150人以上的除申报备案外,还需由各县区局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四是加大培训,严格规范。 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提供农村集体聚餐所需要的条件、申报备案程序及安全保障措施,并要求农村集体聚餐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无资格人员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有效规范农村集体聚餐市场环境。

来源: 保山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