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三项措施管好用实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资金
16.01.2015 16:46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为进一步用好用实乡村少年宫项目资金,施甸县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资金管理,为建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共建阳光校园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
一是按照公平、公正和统筹平衡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文件要求合理分配资金,确保乡村学校少年宫均衡发展,使广大师生受益。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凡发现违规使用资金或资金拨付到位后尚未开展活动的项目,将追回资金,另行安排,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是分类规范项目资金。少年宫资金分为修缮资金、装备购置资金以及运转补助资金。在修缮资金使用方面根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在采购资金方面,严格执行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在运转补助资金方面,联合文明办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考核项目运转情况,对按照要求开展活动的学校及时拨付运转补助经费。
2014年,施甸县财政局共计下达乡村学校少年宫资金40万元,其中,修缮资金6万元,装备资金14万元,补助资金20万元,项目资金惠及老麦、仁和、旧城、万兴、姚关五个中心学校。本文来源: 财政厅
16.01.201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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