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04.01.2015 17:04
本文来源: 检察
红河州开远市检察院建立预防漏报监督立案和纠正漏捕案件工作机制。 一是 建立案件信息交流机制。公诉科收到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时,及时告知侦监科,由侦监科收集并标注该案是否为监督立案或纠正漏捕的案件;公诉科办理的拟报送州院管辖案件审结后,及时将报送意见书送达侦监科,由侦监科及时审核相关情况是否在文书中标注正确。 二是 建立案件信息录入审核机制。监督立案或纠正漏捕的案件在录入案卡时,公诉科通知侦监科对新老系统的录入进行现场监督并签字确认。公诉科每月将报表报送统计员之前,通知侦监科对当月立案监督、纠正漏捕情况的填录进行检查,核实新老系统报表是否填录正确,并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三是 明确报送责任。对起诉、判决的纠正漏捕、立案监督案件,由侦监科负责按要求报送上级检察院。
来源:省院办公室
本文来源: 检察
04.01.2015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