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与各州市政府签订《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19.04.2016  17: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完成我省国有林场改革任务,4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州(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机制、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妥善安置富余职工等各项改革任务。

责任书》提出,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自2016年4月启动,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辖区的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责任书》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要严格目标考核,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建立国有林场新体制;要加强资源保护,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要落实支持政策,做到林场公益性质明确到位,事业编制落实到位,财政预算保障到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到位;要创新体制机制,扶持国有林场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增加职工收入,建设现代林场;要确保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作者:王佳纯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