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稳国在普洱市调研国家公园建设管理等工作时强调 积极推动国家公园管理立法

25.07.2015  10:33

20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卯稳国率队在普洱市对基层人大工作、扶贫工作和国家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等进行调研。

卯稳国一行先后到江城县勐康口岸、三国庄园、整董镇曼滩村及普洱太阳河国家公园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在调研中,卯稳国对普洱市国家公园的建设和扶贫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将国家公园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一个重要抓手,在保护与开发中找准切入点,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推动国家公园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依法保护、依法开发、依法管理。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结合实际,按照“一公园一条例”的原则,积极推动国家公园管理立法。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充分运用已有的法律法规,共同促进国家公园健康发展。要开展好科普、科研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公园的社会效益。要围绕保护生态来安排国家公园设施建设,同时拓展人文资源开发,通过保护开发促进国家公园生态改善。

围绕基层人大工作,卯稳国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精神,围绕县乡人大代表选举、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人事选举任免、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人大自身建设等方面,健全基层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