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南博会”安检工作公告
为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本届南博会公安机关将设置5个人员安检点,分别在:会展中心南大门、会展中心一层内环1号口、会展中心一层内环4号口、会展中心一层2号消防通道、会展中心一层3号消防通道。
通过安检口时,为保证广大市民届时能够快速安全的完成安检后进入会场,请各位注意提前将禁止携带物品做好处理,现场将不提供保管服务。进入会场时请各位准备好票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依次排队接受安检。随身携带箱包的请将箱包放在X光机传送带上,再通过安检门进入;未带箱包的可直接通过安检门进入。若安检门报警,须接受人身检查后方可进入场馆。为快速通过安检,请各位尽量少携带随身物品,或是通过安检门前主动将随身物品掏出手持。
为保证展会的顺利进行,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入会展中心: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爆炸物品类,包括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制品及上述仿制品;
3、管制刀具类,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使用
的三棱刮刀)、民族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等;
4、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如菜刀、餐刀、大型
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
5、易燃易爆物品,如电石、液化气、酒精、汽油、
煤油、柴油、打火机、火柴、发胶·摩丝、指甲油、染发剂、去光剂等;
6、带有有毒性(汞、剧毒农药等)、腐蚀性(盐酸、硫酸等)的危险物质;
7、液体类物品(各类软、硬包装的饮料制品经本人试喝检验后可以带入场馆);
8、除上述物品外,法律规定的违禁品,可能影响观众安全的物品。
若携带上述物品进入场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