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第56号公告
06.10.2014 19:09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反倾销终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3年8月14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立案公告(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54号),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90011000。该税则号项下不符合被调查产品具体描述的其他种类的光纤、光导纤维束及光缆,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及倾销幅度、国内单模光纤产业是否受到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14年5月13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存在倾销,中国单模光纤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威胁,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初步裁定后,调查机关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及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进一步调查。现本案调查结束,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最终裁定,并将有关事项于2014年8月13日进行了公告。
来源: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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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2014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