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十六督查组结束对云南实地督查
7月25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组结束对云南的实地督查。
接到国办督查室《关于做好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热线电话群众来电办理工作的通知》后,第十六督查组高度重视,督查组组长、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连夜召集相关同志研究部署落实。昨日上午,高晓兵第三次来到热线电话室,听取了热线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向10天来帮助督查组接听群众电话的话务员、记录员表示感谢,对云南省的热线接听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这些天来,督查组将群众来电及时转送地方政府核查处理,已解决了近2000件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7月24日14时,热线电话已接听群众来电4515通,涉及国务院大督查重点督查事项493件(其中,企业和群众办事难68件、涉企乱收费32件、民间投资门槛高2件、创新创业政策不落实22件、民生保障不到位369件)。虽然热线电话接听工作于昨日20时结束,但督查工作不是马上结束。要按照通知部署,抓紧开展一次联合督导,尽可能解决一批马上就能解决的问题,让群众见到实效。她要求云南省政府督查室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启动联合工作机制,督促和推动有关单位和地方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群众来电办理工作。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想办法立即予以解决。对于能够解决但需要一定时间的问题,要明确解决时限。对于一些不合理诉求,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于涉法涉诉问题,要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向政法机关反映,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对于涉及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等案件的问题,转送公安机关处理。
高晓兵指出,群众来电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要组织力量对所有群众来电记录进行分析,从中感受群众的呼声,发现我们工作的“短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改进工作,破除“梗阻”,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同日,第十六督查组召集群众来电较多的昆明、昭通、曲靖、大理、文山、楚雄6州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学习国办《关于做好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热线电话群众来电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分解任务,抓紧核查,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群众来电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群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