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五巡视组向省公安厅反馈巡视情况
2015年2月6日,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向省公安厅反馈了巡视工作情况。
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杜敏生代表巡视组向省公安厅党委进行了巡视工作情况反馈,省政协副主席、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杨嘉武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江,省委第五巡视组正厅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王勇及巡视组全体同志出席会议。
杜敏生指出,通过此次对省公安厅的巡视,反映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不容乐观,执法办案、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过程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管存在漏洞,管财、管物部门权力监督措施不完善,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基层治安、消防、交警、禁毒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亟待加强;一些部门和基层单位权力运行监督和警务公开等机制不完善。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公车私用和违规套用地方牌照等问题仍未彻底杜绝,领导机关帮助解决基层实际困难不够。三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党委和纪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有差距,厅党委对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特点、规律、原因和预防措施研究剖析不够;纪委督促党委研究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制度创新和针对性举措还有差距。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党委决策过程中听取基层意见还不够广泛,个别直属单位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严格;选任干部充分听取用人单位意见不够,少数干部的选拔任用还存在程序空转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杜敏生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六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注重抓早抓小,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着力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四是严守政治纪律,进一步抓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五是严肃党内生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六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和队伍管理工作。
杜敏生强调,省公安厅党委要认真研究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任务,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
杨嘉武表示,省委巡视组反馈通报的巡视工作情况,严肃中肯、一针见血地指出公安厅在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四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这些意见和要求,是猛药去疴的“良方”,体现了省委巡视组对厅党委班子和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的关心和厚爱。
杨嘉武表示,下一步,厅党委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继续坚持从严治警。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指示和省委书记李纪恒对我省公安工作的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警,对公安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用铁的纪律打造铁的警队。二是继续坚持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项逐条制订整改措施,认真对照进行整改。对整改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继续坚持铁腕反腐。厅党委要始终坚持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防止酿成大问题。四是继续坚持整风肃纪。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要求,结合省委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整治“四风”,扎实改进作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加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真正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省公安厅领导班子成员,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