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笙: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对审判事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3月5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第一次党课在高院机关大法庭开课,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担任主讲。机关党委书记赵利军主持。全院机关3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刘宁笙强调,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延展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具体行动,是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要,对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展开至关重要。
刘宁笙指出,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其丰富内涵。“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是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与“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的好干部标准是一脉相承的。对党忠诚是政治品格,个人干净是为官底线,敢于担当是从政准则。“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
刘宁笙强调,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从自身和现实工作做起,尤其要从四个方面狠下功夫:一要在坚定理想,为政清廉,守住底线上下功夫;二要在做人,做事,做好事,做成事上下功夫;三要在“三严”与“三实”的转化上下功夫;四要在加强管理,推动审判事业上下功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一张蓝图抓到底,不仅需要科学决策,也需要思想境界。什么是思想境界?就是功成不必在我。” 结合实际典型案例,刘宁笙以自己的工作实际和亲身经历,就如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如何处理复杂矛盾,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如何把法治精神传播到群众当中,与全体参会人员真诚交流,答疑释惑,诠释了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勇气。
18:10 06.03.2015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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