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昌宁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采测分离工作进行督导

08.11.2017  12:57

2017年11月6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施择站长、分析室高工段学新一行深入昌宁县实地督导地表水环境质量国考断面(湾甸断面)采测分离及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前期选址工作。

 

督导组对湾甸断面周边1公里范围内水质情况进行现场踏看,现场指导站点选址、征地、“四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全程督导采测分离样品采集工作,对考核断面监测任务承担单位昌宁县环境监测站、北京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采样公司)采样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并对采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在检查督导过程中,施择站长对昌宁县前一阶段的事权上收采测分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目前开展的采测分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在采测分离初期昌宁县环境监测站要协助第三方采样公司做好采样工作,并要开展同步监测;二是第三方采样公司要按照国家总站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采样技术导则》进行采样,规范操作,确保采样质量;三是县环保局要加强对沿河排污口的监管,确保水质持续稳定。

 

保山市环境监测站杨鸿亮站长、昌宁县环保局周富军局长、徐家秀副局长全程陪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