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云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1%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消息,云南省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保持优良,云南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全年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1%,位列全国第三位。
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方雄介绍,云南省16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平均值分别为9微克/立方米、16微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127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可吸入颗粒物(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臭氧(O3)、细颗粒物(PM2.5)达到二级标准。二是优良天数比率总体保持稳定。2019年云南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全年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1%,位列全国第三位。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一是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目前已完成13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二是开展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目前火电企业累计已完成6台装机容量共1800兆瓦机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三是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省排查出2325家“散乱污”企业,目前已完成整治2228家(其中关停取缔类1138家,整合搬迁类341家,升级改造类749家),完成率96%。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一是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目前已淘汰335台小锅炉,完成2019年度淘汰任务164台的204%、总任务547台的61%。二是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目前全省清洁能源累计装机7949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为84%,清洁电力发电量占比达92%,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43%。三是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控工作,16个城市建成区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大了对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宣传、检查力度。四是有序推进632个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一是提前实施油品升级替代,云南省16个州、市2019年1月1日起已全面实施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国VI标准车用柴油。二是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省级平台统计,全年共检测车辆538万辆次,其中合格439万辆,合格率82%;省级与国家级平台联网率为100%,州、市级与省级平台联网率为100%,检验机构与州、市级平台联网率为99.2%。三是加强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2019年7月完成省级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建设,昆明、玉溪、曲靖、保山已完成点位建设。四是加快推进国三及柴油货车淘汰。截至2019年10月底,全省已淘汰注销国三排放柴油货车23994辆,完成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年度目标12000辆的200%、总目标30000辆的80%。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云南省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15%。二是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开展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工作,核查露天矿山7274个。三是扬尘综合治理,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的防控力度,对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情况进行排查;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机械清扫率达到53.9%,县城主城区机械清扫率达到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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