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地税稽查局落实“四个化”保障征管查互动机制有效运行

26.02.2015  20:34

      一是重大疑难案件沟通(会商)制度常态化。由稽查牵头,召集区局征管、税政、法规及征管分局等部门,沟通会商疑难举报案件、行业重点检查案件、案件执行疑难等案情性质重大、法律关系复的涉税案件,形成会商意见作为稽查案件查处和日常征管措施的参考依据,并书面记录归档保存。二是稽查与征管信息传递及时化。通过日常稽查信息传递、季度征管查协调会议交流、重点检查案件选定商议等方式,畅通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传递,及时将税务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票使用检查情况、股权转让的企业、个人税务变更情况等信息向区局征管股和相关征管分局传递。三是稽查建议提交采纳落实绩效化。区分建议对象和内容,分别就纳税人在财务处理、申报缴纳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征管部门在执法管理过程存在征管漏洞提交稽查建议,明确各责任单位报送稽查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以绩效管理为抓手,适时采取回访、数据查询、现场考核等方式督促整改。四是征管查业务交流协作联动化。充分利用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提供的案源信息,集中稽查和管理分局的人员力量对存在长期零申报、久亏不倒、税负明显偏低的纳税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在开展专项检查时,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管理分局税收管理员协助确定检查名单规避检查风险,邀请计财和科技信息部门人员进行数据分析明,确稽查重点,选派人员主动参与案件复查、执法检查、纳税评估等中心工作,提升稽查工作人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