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稽查局“四不断”加强食品药品稽查工作
云南省稽查局采取“四不断”措施加强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稽查机制不断完善创新。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印发《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方案》等文件,并与省公安厅签署《防范和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经济违法犯罪协作规定》建立联合打假协作机制,推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中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在现有制度基础上,省局制定下发新的《重大案件合议办法》,使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办更严谨、更科学;此外,各地区为进一步做好稽查工作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稽查局建立了案件查办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州市及全省“四品一械”案件查办情况进行通报;大理州组建了食品和药品2个副处级稽查支队,从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上为稽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普洱市稽查支队采取直接办案、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方式,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保山市局统一了全市稽查文书的格式和填写规范,玉溪市局建立了案件承办人负责制,红河州局出台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丽江市制定了稽查办案通用流程图等。
二是稽查力量不断增强 。全省各州、市级基本完成前期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履行食品药品监管稽查职能,州市成立稽查支队,县区成立稽查大队,乡镇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所922个,稽查机构不断健全;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基层机关双向学习交流、集中培训等方式,全面加强稽查队伍培训,强化队伍廉政建设,签订了“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提高稽查队伍业务素质及勤政廉政意识。
三是案件查办数量及力度不断加大。 2014年至2015年6月30日,全省共查处“四品一械”违法案件19467件,移送司法机关53件,捣毁“黑”窝点188个,吊销《经营许可证》6家,罚没款6143万元,销毁过期失效药械和问题食品货值金额1870万余元,相比去年查办案件数量有大幅提升,有力地维护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此外,省局稽查局“2014.6.30”复方可待因流弊案,案件涉及昆明、版纳、德宏、大理、玉溪、文山等州市,案值近2亿元,吊销了9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10 .10” 冻肉制品专案,查扣销毁货物300吨,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曲靖罗平“2014.8.4” 冷冻肉制品专案,查扣销毁货物362.453吨。宜良县“2014.12.8” 冷冻制品专案,查扣销毁货物551.16吨。昭通制假售假团伙案,捣毁制假食品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批捕4名,收缴仿真钢珠枪1支、制假设备4套,涉案货值金额共计152万余元,并联合公安机关向公安部申请发起覆盖云南、贵州、四川、广东等省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犯罪的集群战役,通过加大案件处罚力度,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
四是投诉举报渠道不断畅通。 全省稽查系统以“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和“有案必立、立案必查、违规必究、违法必惩”为原则,将投诉举报工作与稽查执法密切结合起来,实现稽查执法与投诉举报工作有效衔接。云南省、市、县三级食药监部门除大理设置了独立的正科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外,其余地区均在稽查机构设立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开通了“12331”投诉举报电话,部分地区还开通了“12331”公共微博微信、QQ投诉举报平台,建立了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省局划拨50万元作为投诉举报专项奖励基金,鼓励公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2014年,全省共办理投诉举报9059件,比去年增加7590件。
来源: 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