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优健康险政策红利落地云南 “双保险”解医疗后顾之忧
美编 张维麟 制图
日前,随着单号为8026000062949818的保单在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成功打印,云南第一张个人税优健康险保单在我省唯一列入试点城市的曲靖正式签出,标志着备受关注的个人税优健康险政策红利成功落地,牛先生和他的6位同事成为我省税优健康险的首批投保人。今后,随着该险种试点的扩大,个人税优健康险将与医保形成“合力”,“双保险”为重大疾病人群解决了医疗后顾之忧。
记者从云南保监局获悉,目前已有8家在滇保险公司具备税优健康险的经营资质,我省将在下半年及时总结曲靖的试点经验,力争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在全省开展税优型健康险试点。
曲靖首批试点税优健康险
2015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31个城市试点,我省曲靖市成为其中之一。
“总体上看,作为医疗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发展一直比较滞后、作用发挥有限,是全民医保体系中的短板,尽快补上这一短板,既是当前深化医改的要求,也是完善全民医保体系的题中之义。”云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国际经验来看,税收优惠是鼓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最有效的政策杠杆之一。税优健康险政策的出台,一方面可以鼓励个人积极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增强个人的健康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的医疗负担,同时也有利于加快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2015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保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印发。根据文件相关要求,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试点工作,牵头确定试点城市。
云南保监局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在我省设有分支机构具有税优健康险经营资质的公司包括: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8家保险公司。
日前,保监会审批公告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税优健康险产品。随后,保监会还将陆续公布具有税优健康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和税优健康险专属产品。“云南保监局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保监会及相关部委的统一部署,在下半年及时总结曲靖的试点经验,力争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在全省开展税优型健康险试点。”
投保人可“带病投保”
“我到好几家保险公司咨询过健康险,都被拒保了,因为几年前有过病史,所以更能体会在医保之外补充商业健康险的必要。”昆明的陈先生5年前因疾病获赔了一笔保险款,后来投保屡屡遭拒,而今后他也有机会投保税优健康险了。
税优健康险作为唯一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保险产品,兼具税收减免和保障功能。在保障责任上,涵盖住院和特定门诊,并且保障高血压、糖尿病和冠心病这三种最常见的慢性病。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模式与以往的健康险相比,其最大的突破是:保险公司不得因投保人有‘既往病史’拒保,并且要保证续保,意味着投保人可‘带病投保’。”云南保监局这位负责人介绍,税优健康险是对基本医疗的政策衔接和有效补充,补偿的范围包括了基本医保不报销的自费药部分和进口药部分,将有效减轻患者的医疗支出负担。
此外,投保人每人每年可税前扣除2400元(每月200元),相当于每个月的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了3700元,可以说是针对纳税人的国家政策福利。同时,该险种在理赔时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高。
“目前税优型健康险保险公司主要通过团险渠道向单位进行销售。”据介绍,这是因为税优健康险产品最终将生成个人保单,涉及的实际问题是税收如何退还个人。中国没有个人税号,目前个人所得税通过企业代缴,在退税的流程上,除了某些地区有能力直接退到个人账户,大部分地区需要通过企业代为操作,为员工退税。因此,出于操作性上考虑,目前税优健康险产品虽然是个人保单,但仍然需要通过团队渠道来销售并集体投保。
此外,税优健康险产品从产品框架的设计上看,因为不允许核保,不设置免赔额,道德风险非常高。带病消费者更有可能购买这款产品,因此税优健康产品虽然是个人产品,但直接投放个人销售渠道,势必导致吸引大量需要住院、医疗开支很大的消费者购买,影响该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而通过企业集体购买则可以获得风险平均的客户群,降低道德风险。”这位负责人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有600万左右的重大疾病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并不鲜见,阳光人寿个人税优健康险可以提供近100万元的中端医疗保障水平。”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健康保险部负责人张敏昆介绍,根据目前的产品设计,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障+个人账户积累”两部分责任。二者的职能不同,医疗保障将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主要用于补偿个人自负、自费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积累则可用于退休时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如长期护理保险等)或个人医疗费用支出。
由于该产品是政策性公众产品,保险公司只能“保本微利”经营。年度若简单赔付率低于一定比例,差额部分要平均返还到个人账户中。其次,阳光人寿税优健康险产品还提供了无理赔优惠。投保后两年内无理赔,医疗保障限额从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连续3年无理赔,医疗保障限额提高到120万元。同时,阳光税优健康险的保障期间在行业的基础上有增加,16-40周岁的被保险人可保证续保至75周岁,41至法定退休前的被保险人公司保证续保至65周岁。
“鉴于税优健康险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所以只能由单位统一组织投保,我们公司规定3人以上即可投保。”张敏昆介绍,为让投保人切实享受到国家政策的红利和阳光保险的贴心服务,投保人可以享受365×24小时家庭电话医生、CDA肿瘤早筛、全国300家三甲医院绿色就诊通道和电子期刊等4项健康管理服务。
据介绍,该产品分为A款和D款,其中A款为投保人列出了“负面清单”,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疾病有100多种,D款则给出了“正面清单”,列有保险公司承担的理赔疾病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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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可税前扣除2400元
根据规定,投保人购买个人税优健康险,每人可以享受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例:牛先生每月工资8000元,扣除每月3500元的个税起征额,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元,每月应缴税4500元×20%-555元=345元,在应纳税所得中每月在税前扣除200元购险支出,每月应缴税(4500元-200元)×20%-555元=305元。也就是说,购买税优健康险后牛先生每月可少缴税40元。
记者 李莎 杨抒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