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移民开发局通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05.07.2017  20:0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21日至3月23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云南省移民开发局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4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的成员存在重业务经党建,工作重布置轻落实”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严格履行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移民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机关处室和技术服务中心狠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局机关党建工作。局机关党委进行了换届,配优配强机关党委班子。加强机关处室党支部建设,组织党支部换届,新成立5个党支部,开展培训。三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完善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措施,加强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强化党建工作管理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局党组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四是从严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推进年”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挂包帮”“转走访”。

2.关于“个别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查找分析。对照先进典型,组织班子成员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二是组织研讨交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和现场教育,增强班子成员主动作为和担当精神。三是强化典型教育。开展向杨善洲、高德荣、召存信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定期传达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等。四是开展交心谈心,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共8次,班子成员之间通过交心谈心,相互提醒、相互帮助、相互促进。五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局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制度》等制度。

3.关于“个别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先后5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运用廉政谈话、讲廉政党课、廉政形势分析、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勤打招呼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处室廉政教育和管理;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邀请延安干部学院、省纪委领导作廉政专题辅导。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2016年度考核20项重点工作之一,加强监督检查。

(二)关于“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仍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关于“纪检组‘三转’不到位,不能专司其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组长长期分管机关党委工作”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督责任。调整纪检组长分工,不再分管机关党建。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分解细化纪检工作任务,列出工作要点,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廉政教育力度,组织廉政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二是加强监督执纪。制定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准则的措施制度,明确提出“六个强化六个严防”的要求;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对巡视反映的涉及移民工程项目和移民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2.关于“仍没有完全破解对州(市)、县移民局在移民工作中重要环节的风险防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移民工作监管措施。制定移民安置综合监理工作绩效考核等9个管理办法,制定了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流程等3个措施,进一步规范移民工程项目监管。二是完善移民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移民资金内部审计、移民工作稽察、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等办法,完善移民资金管理制度。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配合做好水利部移民局稽察工作,省审计厅对景洪水电站移民专项资金审计,启动实施糯扎渡等水电站移民安置资金清理。

二、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长期不交流,不利于班子成员全面掌握工作情况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部分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二是健全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开展交流轮岗工作。三是健全领导干部沟通协调制度,明确班子成员每半年进行交心谈心、沟通会商和汇报交流等。

(二)关于“技术服务中心资金管理及开支较大,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技术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建设。正在组织对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的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二是狠抓技术服务中心工作规范。组织完善技术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费用管理、经济合同办理及上报备案管理等制度,规范各类经费开支管理。三是加大对技术服务中心监管力度。组织召开落实巡视整改专题会议,立行立改,明确技术服务中心每年向局里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计划财务处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收支的检查,监审处每两年开展一次内部审计。

三、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部分州市县移民资金有被州(市)、县级政府挪用、挤占的情况,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深入查找移民系统及局机关廉政风险点,提出规范移民工作程序、加强移民资金监管的措施办法,完善了“上下联动,各有侧重”的移民资金监管体系。开展移民工作大检查,梳理并督促整改历年来审计、稽察和检查发现的问题。二是规范、优化后扶项目审批程序。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和组织验收权限,加快实施进度。三是加大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力度。下发《关于加快移民安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移民资金计划执行率的通知》,盘活资金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开展移民资金专项检查“回头看”,对2个电站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实施专项检查、7个电站移民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抽查,对16个县的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和2个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常规稽察。

(二)关于“部分州市县移民工作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变更较为频繁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制定《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移民工程前期工作、搬迁安置和专项验收等程序;制定《云南省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资金县级报账管理暂行办法》,从移民资金兑补、项目资金审批拨付、项目验收等进行规范。二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移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搬迁安置等进行检查、调研,发现和纠正了一些问题。三是严格移民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先移民后建设”的移民工作方针,规划没有批准前不实施移民工程项目、不在规划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审批,严格移民资金计划管理,对不在规划内的项目不拨付任何资金。四是组织设计变更清理。对金沙江、澜沧江流域已建、在建电站移民安置设计变更进行清理,督促指导基层履行设计变更报批手续。五是加强移民政策宣传。组织编制金沙江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宣传手册。

四、关于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少数领导干部看文件听汇报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随机调研、专题研究制度,落实接访和包案化解移民重要信访案件制度,协调解决一批移民反映困难问题;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组织局领导及各支部完成遍访一次。二是严格政策制定程序。制定法律顾问制度、移民业务工作重大决策管理规定,不断规范移民政策研究、制定和出台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座谈、咨询、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程序。

(二)关于“少数班子成员只了解掌握分管工作,主动作为、大胆负责、勇于担当精神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移民工作研讨交流制度。每季度听取各处室工作情况汇报,局领导面对面点评问题和明确措施;严格落实班子成员AB角协作制度,班子成员、处室之间加强沟通交流。二是研究梳理解决遗留问题召开移民工作推进会,认真梳理金沙江、澜沧江流域已建电站移民安置遗留问题,积极研究协调解决。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推进任务落实。三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制定《关于精简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的通知》,优化审批(核)服务。四是认真履行“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职责,完成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移民资金监管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反映。

联系单位:云南省移民开发局

联系电话:0871-6515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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