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科技局:
为引导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省科技厅决定开展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请按照《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云科工发〔2007〕13号)的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申报单位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现就申报2017年度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符合《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定条件的单位,均可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及其电子文档;
(二)《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报告》及其电子文档;
(三)单位营业执照;
(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五)其它附件材料(法人代表证明、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质证明、职工名单、场地证明、资金证明、章程、获奖证书、ISO质量认证证书等)。
以上申报材料表格请从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stc.gov.cn)下载《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一式5份,A4纸装订。
三、申报受理
申报2017年度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请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所在州(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对加快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培育,促进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州(市)科技局给予高度重视,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二)根据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现实情况,本次申报对《办法》中第十一条,第三点在孵企业注册资金的要求调整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有关要求。
(三)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百春 0871-63133814
邮寄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科技大楼503室
邮编:65005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