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试点的通知

16.02.2017  22:31

云科发〔2017〕147号 

 

省直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各州(市)科技局: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2016年6月,科技部已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得再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不宜由社会专业评价机构进行评价的科技成果外,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为积极探索面向市场的科技成果评价新机制,推进云南省科技成果评价活动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现就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试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科技厅推荐以下3个单位作为先行试点机构: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中科合创科技成果评价中心云南分中心),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技评估中心),云南省企业创新研究会。

二、具备条件的州(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可在2017年3月31日前遴选推荐1家试点机构,从事辖区、系统和行业内的科技成果评价,并报省科技厅备案。

三、各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评价活动。要制定相应的科技成果评价规程和办法,建立评价咨询专家库和专家诚信管理。要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保证科技成果评价的独立、客观和公正。要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评价与应用转化相结合的有效模式,主动为成果转化与金融支持相结合提供服务。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培育和支持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的发展。同时,要加强对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管、推动行业自律和强化社会监督,促进评价机构的健康发展。

 

附件:1.省科技厅推荐试点机构名单

          2.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参考格式)(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2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龙向东,0871—63155414)


 

附件1

              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试点名单

 

(一)云南省科学技术研究院(中科合创科技成果评价中心云南分中心)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1406室

  联系人及电话:甘晓玥 0871—63136141

范晓娟15911531175

(二)云南省科技情报院(科技评估中心)

  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6号504室

  联系人及电话:崔毅0871—63163165、13888709670

(三)云南省企业创新研究会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1709室

联系人及电话:董艾0871—6312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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