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项目(省院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17.05.2016  17:13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省院合作项目招标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招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内容

  本次省院合作项目面向中国社会科学院、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全国科研机构、高校、党校。项目申请可根据《2016年度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省院合作项目)项目指南》按题申报,也可根据题目方向自行设计项目名称申报。研究项目设计要充分体现科学性、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和实用性。课题投标统一填写《云南省省院合作项目投标申请书》,在申报规定时间内报送省社科院科研处,由学术委员会及邀请专家进行评审立项。

   二、注意事项

  1、申报者资格:课题负责人需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课题负责人牵头组成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开展课题研究。

  2、课题组成人员要求:课题组成人员一般应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研究项目立项后,课题组要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研究单位取得联系,听取专家咨询意见,共同开展研究。

  3、课题组必须有前期相关研究基础。

  4、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本年度省院合作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5、以往年度“省院合作项目”还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5、研究经费:通过立项的每个“省院合作”项目将拨付5-20万元的研究经费。

  6、各责任单位要做好项目申报动员和组织工作,并依据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招标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招标工作的质量。

  7、项目完成时间:申报的省院合作项目要求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

  8、项目成果类型不限,但要求提供1份研究总报告和2-5份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决策咨询报告。

  9、《云南省省院合作项目投标申请书》从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sky.yn.gov.cn)下载。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一式三份报送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

  10、联系人:王国爱电话:0871-64141864

  11、项目申报时间从2015年5月17日起至6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6年度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省院合作项目)项目指南

                                        《云南省省院合作项目投标申请书》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