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种子管理站认真开展辖区内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的初审工作

10.11.2015  01:05

  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审查的规定,结合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印发《全省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从2015年起种子检验员定期审查的初审工作由州市级种子管理站完成。11月5日,大理州种子管理站质量管理科完成了对辖区内种子检验员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定期审查提交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此次初审,主要是对全州种子管理部门及州内种子企业的持证检验员的申请表、从事检验工作总结、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及证明文件和受聘检验机构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初审完成后,我站将及时把审查材料及初审结果统计表报送省种子管理站。

  2015年,州内需定期审查的州、县市种子管理站种子检验员为64 人,通过初审材料58 人,种子企业需定期审查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30 人,通过初审材料的有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