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14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
质检总局对童车等31种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
14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
本报讯 (记者何 可)童车的特定元素的迁移和机械物理性能不合格,童鞋的重金属总含量不合格,运动(休闲)服装的pH值和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彩色电视机电磁兼容项目不合格……9月26日,质检总局发布了童车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检出2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9%。
据介绍,2016年第3季度,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童车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等6类产品,共抽查2148家企业生产的2160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经检验,1935家企业生产的1946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1%;检出2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9%。其中,黑白复印机、冷水水表和可见分光光度计3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汽车轮胎、机动车辆制动液、氮肥、铡草机、微耕机、童车6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5.0%;运动(休闲)服装、钾肥、通用小型汽油机、汽车安全带、植物保护机械、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手持式电动工具、防火门8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0%至10.0%之间;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光伏并网逆变器、发动机润滑油、数据缆、童鞋、投影机、滚动轴承、有源音箱、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电弧焊机、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塑料外壳式断路器、机顶盒、彩色电视机14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0%。
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21.9%、20.7%、57.4%,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3.9%、7.7%、13.0%。
根据质检总局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按抽查企业数划分,日用及纺织品抽查了416家企业生产的416批次产品,包括运动(休闲)服装、童车和童鞋3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2%;电子电器抽查了270家企业生产的282批次产品,包括彩色电视机、机顶盒、投影机、有源音箱、黑白复印机和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8%;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了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防火门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农业生产资料抽查了387家企业生产的387批次产品,包括钾肥、氮肥、铡草机、微耕机、通用小型汽油机和植物保护机械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9%;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了309家企业生产的309批次产品,包括汽车轮胎、汽车安全带、发动机润滑油、机动车辆制动液、冷水水表和可见分光光度计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9%;电工及材料产品抽查了706家企业生产的706批次产品,包括滚动轴承、塑料外壳式断路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数据缆、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光伏并网逆变器、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电弧焊机9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7%。
据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抽查具有以下3个主要特点。一是加强消费品监督抽查。抽查了15种消费品,包括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用电器、汽车相关产品等,占本次抽查产品种类的48.4%,抽查企业数和批次数均超过了本次抽查企业及产品总数的50.0%。二是加大跟踪抽查力度。本次抽查的31种产品中,除投影机、有源音箱、通用小型汽油机、塑料外壳式断路器和手持式电动工具(角向磨光机、石材切割机)等5种产品近3年未开展过国家监督抽查,黑白复印机、微耕机、发动机润滑油和电弧焊机等4种产品首次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冷水水表上一次抽查全部合格外,对其余21种产品上一次国家监督抽查的不合格企业均进行了跟踪抽查,其中19种产品跟踪覆盖了上一次的所有不合格企业。三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对童车、有源音箱、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防火门、钾肥、微耕机、植物保护机械、汽车安全带、滚动轴承、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塑料外壳式断路器、手持式电动工具等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中国质量报》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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