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工商局约谈医疗广告单位负责人

12.05.2015  13:02
      禄劝工商局在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注重指导发展的原则,对两家不同程度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医疗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下达了行政指导建议书。建议医疗单位发布医疗广告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发布医疗广告前必须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二是严格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批内容发布广告,严禁出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三是发布医疗户外广告,需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到工商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方可发布;四是建立健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审查等工作制度,严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审查关;五是对已经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未按规定审批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彻底整改或停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