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原常务副县长张东被开除党籍公职
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近日发布了一批干部违纪处理情况,其中,禄丰县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县长张东,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牟定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有兆仁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保山市住建局副局长、保山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朱剑平,保山市住建局副局长、保山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李育军,均因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保山市新城农场原党委书记、场长王国仕,因违纪被处分。
楚雄州两官员被开除党籍
日前,楚雄州纪委对禄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张东在担任禄丰县一平浪镇党委书记,禄丰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县长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经楚雄州纪委审议并报经州委、州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张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楚雄州纪委对牟定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有兆仁严重违纪问题,也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有兆仁在担任牟定县林业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经楚雄州纪委审议并报经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有兆仁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保山住建局2名副局长被处分
保山市纪委经立案审查,发现保山市住建局副局长、保山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朱剑平,对分管部门未能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致使一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出现失误,延误了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了不良影响。经保山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给予朱剑平行政警告处分。
保山市住建局副局长、保山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李育军疏于对分管的建筑业管理科(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的监管,致使一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出现失误,延误了项目建设进度。经保山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给予李育军行政警告处分。
保山市新城农场原党委书记、场长王国仕,也因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经查,王国仕在任新城农场党委书记、场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擅自提高农场部分科室负责人职级待遇,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公休假工资。经保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国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云南信息报 记者江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