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湖禁渔期滇池偷渔现首个被批捕者

16.10.2014  12:19

     系云南省首个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嫌疑人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获悉,在违法偷捕滇池渔业资源的过程中,被水上治安分局民警和渔政执法人员现行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杨林(化名),日前已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第一个因偷渔被执行逮捕的杨林,同时也成了全省首个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8月24日凌晨,属于封湖禁渔期,市滇管局渔政执法人员和水上治安分局民警在滇池三合水域开展联合巡查时,现场抓获正驾驶两艘机动筏子偷捕滇池渔业资源的杨林等3人。除缴获两艘机动筏子外,还当场缴获渔网一张,以及182公斤渔获物。

    鉴于杨林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渔政部门很快将相关工作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立即对此案实施立案侦查,并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终,在众多事实证据面前,杨林等人承认了在滇池封湖禁渔期间,李某、杨某二人受杨林指示及金钱诱惑,协助杨林偷捕滇池渔业资源的犯罪事实。

    “公安机关对偷捕鱼类案件实施立案侦查,并对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在全省范围内可谓首开先河。”水上治安分局局长王丽昆说,根据调查取证掌握的情况,可以确认杨林等人的行为触犯刑法,因此很快向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杨林。9月30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杨林。

    王丽昆认为,该案的成功侦破,以及杨林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捕,对今后在全省范围内打击此类犯罪有着极为宝贵的现实意义和借鉴意义。同时,杨林的被捕,对于那些心存侥幸还在非法偷捕滇池渔业资源的人更是一种巨大的震慑。

    相关链接

    2010年,阳朔县的谢玉泉因使用电力捕鱼,电获杂鱼约五斤。最终被法院认定其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0年,经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公诉,被告人杨兴元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经城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重庆市万州区渔民冯首林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自购2万尾鱼苗放流长江以修复水体生态。(昆明日报 记者张锦)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