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监事会主任金彦到丽江市调研

12.07.2016  22:41

 

7月5日至9日,省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金彦一行赴丽江市的玉龙、华坪、宁蒗三县就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云发〔2015〕3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情况进行调研。金主任一行实地考察了玉龙、华坪两县供销社的直属企业及部分专业合作社和宁蒗县永宁基层社等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并与玉龙、宁蒗两县政府的分管领导就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交换了意见,了解了三县供销社的办公情况,听取了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工作汇报。 金彦主任对丽江市供销社近年来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丽江市供销社的综合改革工作,率先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云发〔2015〕32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意见紧密结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督促、帮助、指导县级供销社出台贯彻意见的实施方案,目前,玉龙和华坪两县也出台了实施方案,宁蒗县已提交到县委、县政府,近期也将出台,这也充分说明党委、政府对供销社改革工作的重视,体现了供销社的工作成效。 金彦指出,推进供销社的综合改革工作一定要守住汪洋副总理多次强调的“五个底线”,按照省社“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发展理念,结合当地实际,注重基层社建设和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稳步发展、做强社有企业,注重人才队伍建设。 金彦强调,各级供销社在改革中一定要主动作为,主动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承接政府涉农服务项目和公务事业,不断增强服务“三农”意识。供销干部职工要增强事业信心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工作,强化自身建设,做到让农民满意,让政府放心。供销社的改革一定要遵循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尽快完善“三会”建设。特别是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一定要按总社、省社监事会的目标全力推进。当前,各级社的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展开,社有资产盘活、财政资金的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资产运营等情况都需要有效的监督。这就要求我们各级联合社,优化机关设置,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职能。 省社财务处处长张国强、教育培训处副处长王新开,丽江市社主任李凤昌及有关县社负责同志一同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