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4.09.2020  08:07

记者日前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今年11月20日前,我市要完成对2016年至2020年任期的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为客观评价村(社区)干部工作业绩提供依据,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此次审计对象为全市村(社区)及村(居)民小组中行使财务审批权和参与经济活动决策的人员。审计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村(社区)及村(居)民小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具体包括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集体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产处置情况、债权和债务管理情况、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及其他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重大投资及投资效益情况、民主监督管理情况、其他审计内容等九个方面内容,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时间安排,针对审计的主要内容,按照规范程序全面开展审计工作,成立由纪委监委、组织、民政、司法、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农业农村部门具体实施,从有关部门抽调政治素质过硬、熟悉会计、审计业务人员组成审计工作小组,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对各村(社区)及所辖村(居)民小组进行全面审计。要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村(居)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审计人员要廉洁奉公,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借机刁难,不故意泄露审计事项。在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乱收乱支、铺张浪费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委监委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昆明日报 记者李思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