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医保须开证明 社区却举“章”难定 昆明市民呼吁加强社区公章权限界定

15.04.2015  12:18

您父亲摔倒的时候我们并没看到,怎么给您开这个证明呢?”前不久,盘龙区颐华路社区的工作人员遇到了一件难事。社区居民袁先生拿了一张表格要求社区给盖章,证明他的父亲是在家里摔伤的。而这样的尴尬现象并不少见,许多社区都曾遇到过类似事情。为何用医保卡还要开证明?是不是没有证明就不能用医保卡?又是何原因让居民“难盖章”,社区“盖章难”,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

社区秉章办事遭遇两头难

您要使用医保,就要到社区去开一个受伤证明,否则就不能使用医保。”面对医院坚决的态度,袁先生疑惑万分。袁先生父亲一人独居家中,前几日不小心在家摔倒,导致左腿骨折,需住院治疗。袁先生提出使用医保卡支付部分费用,但却被告知需到社区开个没有得到过第三方赔付的证明。由于老人受伤时社区工作人员并未亲眼看到,社区并未给袁先生开证明。而遇到和袁先生一样问题的市民也不在少数,“家里老人做饭切到手”“上楼梯摔倒住院”等现象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需社区出示相关证明的,却也常常难以得到证明。

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很为难,不开给人家怕耽误治疗,开又实在不符合办事原则。”颐华路社区工作人员解释说。调查中记者发现,遇到此种尴尬事情的并不止颐华路社区一家,多数社区都曾遇到过。出于对居民切身利益的考虑,经调查走访证明情况属实的,社区便出示证明,而对于无从查证的,社区也只能不予证明。究竟为何使用医保还需社区开证明,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昆明市医保中心。

要证明只为避免有人骗保

市医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居民受伤需到社区开具相关证明的要求并非医院存心刁难。《社会保险法》第30条中明确规定,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因此当参保人出现外伤等可能有第三方责任的情况时,需要相关单位开证明,明确是否有第三方责任。医保是为所有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如果有人违反相关规定多获得一份赔付,就相当于侵犯了其他参保人的利益。因此,如果市民遭遇外伤,需要持医保卡到医院进行诊治时,因交通意外受伤的,需要交警部门出证明;在单位受伤,则要到单位开证明;在家受伤则需要社区证明,以避免骗保情况发生。

相关工作人员还表示,其实医院在面临这种情况时也很无奈,医生在看病时一般会对患者伤情先有一个基本判断,比如在家被刀划伤,那么伤口多数为表皮伤,如果医生对伤情原因存在疑虑,才会要求出具相关证明。

社区公章使用权呼吁尽快界定

使用医保本来就是我们的权益,但在急需使用时还要经历如此尴尬,很闹心。”市民陈女士说。而让人闹心的远不止这样,社区还经常碰到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证明: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要证明你没结过婚,这样那样的证明听起来莫名其妙,办起来还东奔西跑,让人摸不着头脑。如何才能更好地避免居民“盖章难”,社区“难盖章”的尴尬局面发生,记者随机采访了数十名市民,半数以上表示应加强对社区公章使用权限的界定,明晰各职能部门职责,从居民实际需求出发,以更为合理的工作方式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昆明日报 记者 李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