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期间宣传报道有关工作的通知

07.03.2016  18:05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特急    供销办发明电字﹝2016﹞2号

  关于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期间宣传报道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中央第八巡视组已于3月1日进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开展专项巡视,工作时间为3月1日至4月29日。接受专项巡视是全系统必须完成好的重要政治任务,全体同志务必按照中央部署和巡视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配合好、落实好各项工作。   总社党组、理事会要求,全系统要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及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党内文件公布专项巡视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视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视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现就宣传报道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及时在网站转发3月1日中央第八巡视组专项巡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工作动员会的消息,并以显著标题、显著位置滚动播发。要链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相关报道,并注明消息来源于该网站。   二、要关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总社网站与巡视总社工作相关的消息,并及时转发刊登。   相关重要情况及时报总社办公厅。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6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