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制定社会救助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06.05.2016  10:54

本报讯(通讯员 李阳) 近日,《大理州社会救助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已由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行动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衔接,达到“两线合一”。所有因病、年老、残疾或其他特殊原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扶贫行动计划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通过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进行兜底保障;有效开展医疗救助尤其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点对贫困人口倾斜,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农村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困难问题。

行动计划》主要提出了八项工作任务:一是逐步提高标准。2016年至2018年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当年换算后的扶贫标准一致,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全州平均保障标准的县(市),应将低保标准提高至全州平均水平。同时,根据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逐年提高低保补助水平。二是精准认定对象。按照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的要求,实行规范化、精准化管理。三是实行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户(A类)、基本保障户(B类)和一般保障户(C类)三类低保户均须精确识别到户,做到县级和乡镇有档案、村村有表册、户户有卡片。四是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农村低保制度分类施保及动态管理要求,重点保障户(A类)、基本保障户(B类)、一般保障户(C类)分别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进行复核复审,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水平按程序予以退出。五是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在省级建立重特大医疗救助基金的基础上,力争尽快建立州和县(市)级统筹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完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机制,实行城乡统筹、全州统一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年封顶线为10万元。六是加快建设信息平台。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与扶贫开发信息无缝对接。七是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八是健全工作机制。

同时,《行动计划》还制定了实行社会救助兜底的具体步骤:一要确定对象识别标准及规模。二要分级制定实施方案;三要开展宣传培训;四要逐年开展减量计划。按省民政厅要求,我州减量提标的初步方案是:2016年减少农村低保对象1.35万人,2017年减少2万人左右,2018年减少2.7万人左右,三年累计减少农村低保对象6万人左右。五要落实救助及扶贫开发措施。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实施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轮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