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9.03.2018  19:21

  3月28日,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在勐佑镇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8日上午,召开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波主持,共有四项议程。一是勐佑镇主要负责人致辞;二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作动员讲话;三是县司法局负责人宣读法律知识竞赛获奖文件,并进行颁奖;四是举行赠送法律书籍仪式。

 

  曹宪勇指出,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这一活动是县人大常委会牵头,公、检、法、司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挥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进程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通过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在全社会形成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增强全民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推进法治凤庆建设。

 

  曹宪勇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是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客观需要、是促进基层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必然要求、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的重要体现、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形成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民族法治素养提升的重要手段。

  二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乡村振兴战略20字方针,从人民群众实际需要出发,深入贯彻实施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开展,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开展普法考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科普知识、健康知识宣传“一条街”活动,赠送法律图书等系列活动,让基层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引导各民族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和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参加活动的勐佑镇和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注重服务发展注重维护公平,建立“菜单”式学法模式,突出宣传的实用性,提高针对性和灵活性,要确保活动的实效性,深入持久地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县司法局负责人宣读了法律知识竞赛获奖文件,主席台就坐领导为成功举办勐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相关单位颁发了组织奖,为3月24号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知识考试,荣获一二三等奖的人员进行了表彰,并为勐佑镇镇各村、中学、中心校赠送了法律书籍。

  动员会后,相关部门陆续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等相关普法知识系列活动。

  县级法治宣传工作组,13个乡镇人大主席,勐佑镇镇机关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中小学校负责人、获奖教师代表、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参加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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