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老大难” 改革再发力
今年5月,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管委会发布了我省首份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和配套管理暂行办法,让“法无禁止即可为”成为企业进入区内发展的唯一标准。
“负面清单”是政府简政放权的一项举措,也是市场准入管理方式的一大变革,对准的是审批难、办事难等“老大难”问题。过去,企业上项目、搞经营得先找政府主管部门报批,跑数十个行政部门、盖几十个章,一年半载都不一定“有戏”,等好不容易批下来,却错过市场机会,“黄花菜都凉了”。
要铲除“公章围城、公函旅游”的不仅只是滇中产业聚集区。在横跨6个行政区域的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中,要构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打造云南经济“新的增长极”,关键要看昆明、玉溪、曲靖、楚雄、红河和滇中产业聚集区怎样解决“权”和“钱”的问题。
从“权”的问题来看,首当其冲便是简政放权改革要再发力。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加快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创新体制机制、要素合理配置、强化规划引领、加强组织领导”等保障措施赫然在列,其中包括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创新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研究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
红河州提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建立城市间审批事项互认机制,凡是在州域内审批通过的项目,在州内任何市县均可落地;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正在研究推出“一颗章”审批制度,着力构建全方位授权、扁平化管理、实体化运作、开放式经营、权责利明确的新型管理体制机制。
从“审批政府”到“服务政府”,势必需要各方开具“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这三张清单,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最大限度地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让更多的企业“天高任鸟飞”;用大项目、好项目和关键性项目支撑好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推进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一年一变样,必须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借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辅之以政府的保障措施、保障能力和政策支撑作用,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促进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
“权”问题的另一面是各方“权力的协同”。省委书记李纪恒指出,“滇中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关键在协同,难点也在协同。要以改革创新的办法推动滇中城市经济圈协同发展,从体制机制建设入手,突破行政分割、市场壁垒的束缚,形成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作用互补、利益相连的体制机制。”
按现行的“分灶吃饭”,分税制的财税体制,各方利益该如何分享?一方面,滇中各地政府出于财税考虑,都希望企业到自己的地盘上落户;而另一方面,企业则追求利益最大化,“哪里能赚钱,哪里效益最大,企业就去哪里。”如果企业注册地在昆明,其他州市为企业生产提供了更低的地价与更优服务,却带不来财政税收,又该怎么办呢?
《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区域内相邻地区间共建共管模式,研究制定跨行政区托管园区及产业链建设的利益分享办法”。滇中城市经济圈这盘一体化大棋,包罗了各方利益与诉求,怎样在各方利益间找到平衡与做出抉择,让行政推动让位于市场,就看各方如何大胆探索,打破行政区束缚,避免因受到权力边界的束缚、利益壁垒的分野,而导致以邻为壑,各自为政,最终阻碍经济圈内各城市的相互重叠、渗透和融合发展。
从“钱”的问题来看,《意见》明确,“省级财政预算安排14亿元,重点用于区内互联互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示范带动园区建设、重点产业培育和一体化发展融资平台建设”;“形成中央、省、州(市)三级财政支持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同时,“研究建立滇中银行,把昆明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大力吸引外来投资和社会资本来滇中城市经济圈投资兴业”。
以上资金来源包含了3种类型:一是财政资金,二是金融资金,三是社会资金。然而,财政资金仅是“撬动”作用,金融资金也是稀缺资源,能挑起大梁的显然只有社会资金投资一项了。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固然必要,但从国内外城市经济圈的发展轨迹可以看出,城市经济圈的形成,就本质而言,是市场化和城市化的结果,行政仅只是起到规划和引导作用。
一个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城市经济圈,一定是一个能自觉吸引市场各要素主动配置的区域,具有这种“吸力”需要滇中各方深化改革,形成政策合力,改变原来“割据一方”的传统治理模式,变“诸侯经济”为融合经济,并在审批、融资、用地、招商引资及共建共管等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改革突破,对准那些长期推不动的‘老大难’问题,不回避、不拖延,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共同构建平台、营造环境、培育市场、谋求发展,打造一个“形神合一”的滇中一体化城市经济圈。
出处:信息公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