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完成2015年草原监测工作

20.10.2015  09:52

砚山县严格按照云南省2015年度的监测内容和相关要求,定点定时实地调查草畜平衡区、禁牧区、人工草地等3个样地、设置重复样方54个,工程建设效益调查30个样地、设置重复样方90个,含盖了砚山县现有的山地草甸、热性草丛、热性灌草丛、人工草场内外等4类草原类型,监测统计了全县草本、半灌木及矮小灌木草原、具有灌木及高大草本植物草原及实施退牧还草(草地治理)试点项目工程区的植被、生态、利用状况等;完成了家畜补饲情况调查35户及主要14个牧草品种信息的采集录入。
  据监测表明:实施围栏封育、改良草地、人工草地等技术措施建设的工程区内鲜草平均产量(不计再生草)为16617.12公斤/公顷,可食产草量15294.91公斤/公顷,天然草场鲜草平均产量为9318.27公斤/公顷,可食产草量为3642.5公斤/公顷;工程区内植被平均高度为44.49cm,天然草场植被平均高度28.63cm;工程区内植被平均盖度为92.98%,天然草场植被盖度75.78%;工程区内物种数平均为6.3种,天然草场物种数10.72种。
  监测数据显示: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工程区域内的产草量、植被高度、盖度、物种数等均优胜于工程外天然草地的生产力。同时证明了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既改善项目区内生态环境,提高产量,又净化了物种。为砚山县草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