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五项措施严控“三公”经费

06.11.2015  12:59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只减不增”原则,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

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加大各单位“三公”经费审核力度,对超额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一律不予支付。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及以招商引资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三是加强经费管理。加强公务活动管理,严格执行外出学习考察审批、报告制度,严控学习考察规模,严禁借学习考察、会议为名进行公款旅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违规配备和公车私用,全面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一车一卡加油制;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标准安排食宿,不搞超标准接待。

四是加强督查检查。县财政、纪委、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控制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出现严重违反财经工作纪律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五是加强预算公开。督促各单位每年在部门门户网或政务网上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充分发动群众监督力量和社会舆论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