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第二批)申报公告

19.07.2016  22:07

  经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批准,2016年度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牢牢把握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8个方面要求,紧密联系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研究阐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我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二、申报单位

  主要包括各州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部门,省级社科研究机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全省各高等院校,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及各高校社科研究基地等。申报原则上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1个责任主体单位。鼓励省内跨区域、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申报,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立项类别和资助标准

  (一)2016年度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共确定16个研究选题方向(附后),申请者可据此设计具体选题。每个选题方向或相同选题原则上只立1项课题。实际立项数根据课题申报、评审情况确定。

  (二)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同为省级重大项目,经费资助强度相同。立项课题资助标准根据课题研究内容、研究范围和研究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20万元。资助经费与课题立项挂钩,根据实际立项数可适当调整资助标准。达不到重大项目立项要求但仍有研究价值的课题通过专家评审的,可转为重点项目立项。

  (三)申请者有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丰富的相关研究成果、有能力有条件并承诺在短期内完成课题研究的,或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明确要求开展研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作为重大或重点特别委托项目优先立项,项目等级和资助标准与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相同。

  四、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丰富的科研经验和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学风优良,信誉良好,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每个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只能为1名,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课题。设子课题的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在本批次申报中只能参与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课题。

  (三)项目负责人须根据课题研究实际需要,组建与申报项目紧密相关、成员能实际参与课题研究、能确保研究任务顺利完成的研究团队。研究团队成员既要有专业研究人员,也要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加,做到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申报团队组合情况将作为项目能否通过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项目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在研的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省社科重大项目负责人;2013~2015年度被终止研究和被撤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上述各类项目结项时间均以结项证书为准。

  五、申报课题要求

  (一)申请者可自主选择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或社科重大项目中的一类项目申报,但不得同时兼报2类项目。申请者要认真填写《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在《申请书》封面和《活页》相关栏目注明申报项目类别。

  (二)申请者须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对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作出客观介绍。熟知国内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研究现状梳理外,着重对同类项目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作出分析评价,阐明申报选题的价值和意义,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申请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研究目标,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作充分论证,体现申请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无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报课题不予受理和立项。

  (四)申报课题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定,确保研究质量和学术水准,鼓励多出阶段性成果、多出高质量成果。达到下列条件要求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相关研究成果得到中央领导批示1篇以上;得到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1篇以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的理论版和《求是》杂志发表1篇以上;在国内权威核心刊物发表2篇以上;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采用1篇以上;被《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2篇以上的。课题免于鉴定结项和按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同类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六、申报纪律要求

  (一)申报责任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科研管理部门要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项目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和条件保证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二)申请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严格遵守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三)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立项,无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本年度批准立项的两类项目应在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1年内完成并结项;特别委托项目应在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结项。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申请者须确定有能力有条件并承诺按规定时限完成课题研究。

  七、申报方式

  本批次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省社科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pt.ynpopss.gov.cn),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成纸质《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省社科规划办(单位放暑假的可先报送材料,项目获得立项后补办相关手续)。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交的《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与上传系统的电子版信息一致。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份(原件)、项目设计论证活页7份,均以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汇总表1份,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发送邮件主题标明“××单位2016年度重大项目(第二批)申报数据材料”字样。

  八、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7日,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杨君凤

  联系电话:0871–63992038、6399203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 编:650228

  附:2016年度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第二批)研究选题方向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16年7月14日

  2016年度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第二批)研究选题方向

  1.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研究

  2.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科学内涵及其辩证关系研究

  3.云南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大问题研究

  4.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云南跨越发展重大问题研究

  5.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6.云南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实践经验研究

  7.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践经验研究

  8.云南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党员干部群众理想信念教育研究

  9.云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实践经验研究

  10.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安全与治理实践经验研究

  11.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实践经验研究

  12.云南推进沿边开发开放研究

  13.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实践经验研究

  14.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加强党的建设基本规律研究

  15.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研究

  16.云南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