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及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16.02.2016  17:06

2016年度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及哲学社会科
学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经省委宣传部批准,2016年度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及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第一批)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工作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重大理论问题、重大实践经验为研究主攻方向,深入研究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推动云南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招标单位

  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三、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州、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部门,省级社科研究机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全省各高等院校,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及各高校社科研究基地等。投标原则上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1个责任主体单位。鼓励省内跨区域、跨单位、跨部门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标准

  (一)本次招标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及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共确定26个选题研究方向(附后),投标者可据此设计具体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实际立项数根据课题申报、答辩评审、经费安排情况确定。

  (二)本次招标资助经费从专项经费中安排,资助标准、拨付方式和管理使用依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资助标准根据课题研究内容、研究范围和研究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20万元。资助经费与课题立项挂钩,根据实际立项数可适当调整资助标准。

  (三)投标者具有前期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积累,有能力有条件在短期内完成课题研究的,或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明确要求开展研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作为特别委托项目优先立项,项目等级和资助标准与重大招投标项目相同。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参与项目投标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丰富的科研经验和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学风优良,信誉良好,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每个招标项目的首席专家只能为1名,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设子课题的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1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投标课题。

  (三)首席专家须根据课题研究实际需要,组建与投标项目紧密相关、能确保研究任务顺利完成的研究团队。研究团队成员既要有专业研究人员,也要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加。投标团队优化组合情况将作为项目能否获得立项的重要依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首席专家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省级各部委办厅局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2013~2015年度被终止研究和被撤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在研的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负责人。上述各类项目结项时间均以结项证书为准。

 

  六、投标课题要求

  (一)投标者原则上按照发布的研究方向投标。投标课题要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研究目标,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无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投标课题不予受理和立项。

  (二)投标者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项目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作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投标者须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四)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可以设计子课题,但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

  (五)投标课题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定,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鼓励多出阶段性成果、高质量成果。除形成最终成果外,课题研究过程中和申请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2份的决策咨询报告(每份2000字左右),作为完成研究任务的一项要求进行验收。阶段性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是课题结项及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七、投标纪律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科研管理部门要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二)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的,一律撤项,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三)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无特殊情况,首席专家不得变更。

  (四)本年度批准立项的招标项目应在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1年内完成并结项;特别委托项目应在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结项。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研究要注重时效性,立项后抓紧开展研究,确保按质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成且未作逾期变更申请的,一律作终止研究处理,未使用完经费按原渠道退回,课题负责人将被记入科研失信记录并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八、时间安排

  (一)投标者登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数字化平台网上申报系统(http://kyglpt.ynpopss.gov.cn),依项目投标类别,分别下载填写《投标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投标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报省社科规划办,个人单独投标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日期为 2016年3月4日 ,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为 2016年3月1日 (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8份(1份原件和7份复印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申报汇总清单纸质版1份;3.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标明“××单位2016年度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及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第一批)投标数据材料”字样,并确认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未经单位审核同意的个人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省社科规划办、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资格的《投标书》进行学科组会议答辩评审,拟立项名单在省社科规划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省委宣传部审批并下达立项通知。

 

  联系人: 杨君凤

  联系电话:0871–63992038、63992039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 编:650228

  附: 2016年度云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及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选题研究方向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