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云南1300万吨/年炼油项目 运营期咋监管?

09.06.2017  10:43

  6月8日,昆明市环保局官网公布了“关于印发《中石油云南1300万吨/年炼油项目运营期环境监管方案》的通知”,昆明市、安宁市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将采取联合监察与分级监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检查。

  根据要求,安宁市环境监察大队每月不得少于1次现场监察,昆明市环境监察支队每两月一次;针对上级环保部门反馈问题或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跟踪检查或后督察。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每月5日前,分别向昆明市、安宁市环境保护部门书面报告上月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管理运维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安宁市监察大队每月5日前向昆明市环境监察支队报告上月现场监察情况;昆明市环境监察支队每季度第1个月5日前统一向社会发布上季度环境监管信息。